天门市渡桥湖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第2次)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天门市渡桥湖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本段之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修正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1.项”段中 “承担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初步设计工作。”修正为“承担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
3、招标文件中“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和招标公告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正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4、因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形式,招标文件中“附件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取消。
5、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21年01月06日上午09: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21年01月05日下午16:00分。
其他不变!
招标人:天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招标代理: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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