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建南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9-25 16:06 来源:湖北天旺 点击:次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建南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中小河流建设管理处,由利水利字[2017]50号文件请示利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对利川市建南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利川市建南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资金:约210.98万元。
项目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合同名称:利川市建南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编号:LCSJNHDZHZL/2017SG-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及近三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个月,下同)的社保明细(社保明细表+发票或汇款回单);
(4)、投标人(含外省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的方可参与投标活动,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5)、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鉴定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本项目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的时间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时间为近2年);
(9)、以上证明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 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左侧)。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注:投标人不用前往中心换任何证明)。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款项用途未写明工程名称、逾期提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的,以及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户名: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利川支行
行号:105541261088
联系人:何先生
咨询电话:0718-7284348
保证金账号:42050172610800000134-100440
款项用途:(项目名称)(若过长,可简写,投标人自行确定)
保证金金额: 2万元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利川网》(http://www.lc-news.com/index.html)采购招标栏及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官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中小河流建设管理处
地 址: 利川市
联 系 人:张 华
电 话:151719993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怡江新城C单元1007室
联 系 人: 胡 伟
电 话: 13329822308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建南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中小河流建设管理处,由利水利字[2017]50号文件请示利川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对利川市建南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利川市建南河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资金:约210.98万元。
项目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合同名称:利川市建南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合同编号:LCSJNHDZHZL/2017SG-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及近三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个月,下同)的社保明细(社保明细表+发票或汇款回单);
(4)、投标人(含外省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的方可参与投标活动,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5)、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鉴定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本项目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的时间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时间为近2年);
(9)、以上证明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 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相应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左侧)。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注:投标人不用前往中心换任何证明)。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直接汇入下列指定帐户。款项用途未写明工程名称、逾期提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的,以及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户名: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利川支行
行号:105541261088
联系人:何先生
咨询电话:0718-7284348
保证金账号:42050172610800000134-100440
款项用途:(项目名称)(若过长,可简写,投标人自行确定)
保证金金额: 2万元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利川网》(http://www.lc-news.com/index.html)采购招标栏及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官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中小河流建设管理处
地 址: 利川市
联 系 人:张 华
电 话:1517199930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怡江新城C单元1007室
联 系 人: 胡 伟
电 话: 1332982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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