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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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019-420704-76-01-019352 |
项目出资比例: | |
项目备案机关: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项目规模: | 花马湖流域面积291km2 |
工程类别: | 水利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zggzy.cn) |
交易地点: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会议安排 |
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08-05 11:00 |
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 2020-08-27 09:3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0-08-11 17: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0-08-12 17:00 |
备注: |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近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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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姚玮达 |
办公电话: | 0711-3895232 |
移动电话 | 15272202178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驰 |
办公电话: | 027-87665699 |
移动电话: | 1398695676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42070220200729001001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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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标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0-08-27 09:30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本次发包估价: | 520 万元 | |
合同估价说明: | 约520万元 | |
招标范围: | 1、对本标段花湖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花马湖泵站扩容工程、花马湖自排闸工程 、花马湖泵站提效工程 、二级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等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进行造价咨询,工程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等所有工程的造价咨询工作,以及过程管理中根据招标人需求予以委托的造价咨询事项。 2、对本工程(本工程指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8.5亿元)所涉及的程序、合同(协议)、财政评审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费用进行控制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所有前期工作(含征地移民拆迁相关审计工作)、工程建设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直至交付使用与工程相关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工程结算、决算跟踪审核服务等审计工作,以及过程管理中根据招标人需求提出的其他造价咨询事项。 | |
工程地址: | 鄂州市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地点位于花马湖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共同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财政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资质有效。 | |
其他投标条件: | 无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建造价工程师或水利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近5年承接过类似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单个合同造价审计项目概算投资在3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或竣工决算编制、审核等服务业绩。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 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08-27 09:30 | |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 580745588888 | |
收款人: |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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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预审)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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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办理指南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册;
(2)施工、监理类项目,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师电子签章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需办理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联合体单位需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标书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的,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解密;如特殊项目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不需进行解密操作,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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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资料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ez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代表单位操作)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获取招标文件、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资料的唯一途径;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或现场发放招标资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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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款项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在到账成功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缴纳投标保证金”菜单,点击缴纳查询到账记录,将到账记录绑定至相应标段,完成缴纳。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资格预审的项目在预审阶段一般不要求缴纳保证金(特殊要求根据预审文件执行),进入投标阶段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再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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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ezggzy.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需更改的,可撤销签名确认后重新上传并重新电子签名确认,重新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同样视为未递交;
(4)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如需现场递交备份光盘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刻录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预审文件)中相关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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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本平台招标项目一般要求全部采取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需按本提示第5条及招标(预审)文件相关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如因招标项目特殊情况,不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文件投标、开标并评标的,须按招标(预审)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网上递交电子文件;
(2)方案设计、货物采购等类型项目,如招标(预审)文件要求须递交方案展板、模型、样品等投标资料的,或招标项目特殊情况要求需递交纸质文件备份的,应按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所要求的内容递交至指定地点。
-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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