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丰县朝阳寺水电站生态流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SZGGZY20201209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咸丰县朝阳寺水电站生态流量电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恩施州水利水产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恩施州水利审【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咸丰朝阳寺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北咸丰朝阳寺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丰县朝阳寺镇
建设规模:电站增容后水库总库容仍为1.205亿m3,电站装机为75MW,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94)本枢纽仍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本次生态机组工程维持原规模不变,其主要建筑物为2级;电站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厂房为3级建筑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流量为7.15m3/s的生态机组及配套。详细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其他: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水利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获得批复。(2)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流量7.15m3/s的生态机组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技施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等;2、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3、工程施工: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阶段施工及缺陷处理和后期保修维护。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2-28
合同估算价:1758.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施工单位提供。
(5)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总承包的能力。
(6)如不能同时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3.2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项目(DB或EPC)的业绩。
(业绩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上述①、②证明材料应有能证明其工程规模的内容,如不能证明其规模,还应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3.3 人员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任职于本单位。
(2)拟派设计负责人(即设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并任职于本单位。
(3)拟派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注册于本单位。
(4)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且拟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3.4信誉要求
(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6个月,下同)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自行声明)
(4)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⑤满足3.1-3.4条规定的资格要求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1月28日9时 00 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2 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 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 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enshi.gov.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咸丰朝阳寺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号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名士1号4栋12楼
邮 编:445600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张碧波 联 系 人:杨澄
电 话:0718-6891494 电 话:027-87665699
传 真: 传 真:027-876611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TWWZB@126.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hbtwww.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武汉梅苑支行
账 号: 账 号:421866226018010026473
2021年 1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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