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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蕲春县刘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时间:2016-11-17 11:00  来源:湖北天旺工程咨询    点击:

一、招标条件

  蕲春县刘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黄冈市国土资源局(黄土资函[2015]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蕲春县国土资源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黄冈市蕲春县刘河镇,共涉及到9个行政村,包括大公村、蔡寿村、青峰村、花园村、莲花村、洪咀村、桥上村、高潮村、严浪村。

  2.2招标范围: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土地整理工程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组成。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

  2.3工程概况:建设规模约833.33公顷,工程总投资约312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670.19万元。

  2.4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合格(在有效期内,不在处罚期间 )的施工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相关信息可知省厅网上备案系统查询;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具有有效的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须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能反映开标前六个月(2016年5月-2016年10月)中任何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社会保险证明;

  (8)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4、2015二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且无亏损(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则根据公司成立时间的实际情况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9)投标单位应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与投标文件提交的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一致,并且只承担本工程。本项目需对拟派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的姓名和岗位进行省厅网上备案系统查询,若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经省厅网上备案系统从业单位人员信息查询不一致的或在湖北省内有其它国土整治在建项目的,将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如发现投标人在本项目中配备的五大员在湖北省内有其他在建未完工国土整治项目中同时任职的及项目经理有在建未完工项目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相应由备选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次类推。在省厅备案系统中对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的查询以开标当天显示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证明材料均视为无效;

  (10)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蕲春县蕲州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蕲春县檀林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蕲春县刘河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及蕲春县株林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等四个项目同时投标,但只允许按四个项目开标时间先后顺序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定标办法方法

  本次招标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采取“明标明投、资格后审、摇号中标、全程监督”的方式进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按成本每套售价600元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售后不退。

  当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数量少于9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并予以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9日上午9:30时(本日8:00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黄冈市黄州区八一路46号。开标场地如有变动将在开标前三天在《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通知,敬请关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与标识的及投标人未交付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每个投标单位仅限一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凭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编号,此编号为各投标人在本场开标会议的唯一编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黄冈市国土资源局网》及《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王建

  手 机:133399657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先生

  手 机:027-87661189(转806)/18671328936

  监督部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8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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